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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9 17:4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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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规定,按照《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藏党办发〔2015〕29号)和《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拉萨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拉委厅发〔2015〕51号)精神,结合市级有关部门职能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职责,制定了《拉萨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对社会公布,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责任编辑:达娃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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