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30日,部分三级大厅社招人员联名向拉萨市人社局、城关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分别递交关于工资待遇、试用期超期等诉求的《祈愿书》以来,我局及时反应,多举措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加强与社招人员的深入交流,截至5月18日,已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迅速反应,及时汇报。事情发生后,我局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前往市人社局了解情况,商讨对策,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一线指挥部相关领导汇报相关情况,与市人社局、城关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动,充分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组织座谈,解读政策。我局邀请市人社局副局长贺能晟同志以及人社局业务骨干,召集包括索朗德吉、陈秀霞、平措次仁和边巴多吉等4人在内的大厅社招人员,分二批召开座谈会,宣读解释政策,分析研究当前就业形势,并就社招人员关注关心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密切跟踪,网络监控。为预防个别社招人员仍对工资待遇不满,通过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的可能,“五一”期间,我局安排了县级领导带班值班,加强与国安一线指挥部的汇报以及纳金路派出所的联系,密切关注社招人员的动态,同时将社招人员基本信息上报国安指挥部,同时积极联系市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适时掌握社招人员及其家长、朋友等的网上动态,确保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强化引导,实时管控。为切实避免上访或请愿事件,我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大厅窗口进行巡查,除加强对社招人员4名代表日常行为的关注,对全体社招工作人员请假情况及时登记备案,确保人员管控到位。同事分区域、分阶段、分人员对社招人员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工资差异。
经过耐心引导,截至5月19日,原社招的140名大学生,有111名社招工作人员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先后有29名社招人员因备考公务员等其他原因辞职。已签订合同的111名社招工作人员全部进入工作状态。
责任编辑:洛桑曲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