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机编发【2021】15号要求,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拟开展全局范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核查范围。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和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在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人员。
(二)核查内容。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实名制管理数据等。
(三)标准时点:本次核查与202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数据报送工作统筹推进,数据采集标准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以年报数据上报。
二、方法步骤及要求
此次核查工作主要以自查为主,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巴彩喜 党组书记 副局长
副 组 长:李英春 党组副书记 局长
成 员:杜 仕 聪 四级调研员
陈 保 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为达娃白珍、格宗、曲珍负责具体编制核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2年1月10日)
机构编制核查原则上按照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更新上报三个环节推进。
1、单位自查(2021年9月26日-10月17日)。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核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对机构编制数据和单位预决算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并对存在的差异作出说明。
2、群众监督(2021年10月18日-10月21日)。在核查期间,要在本单位指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公示信息不得上传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外公开,公示期满后要及时撤除有关信息。
3、数据报送(2021年10月21日-2022年1月20日)。根据要求规范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校正勘误、并按照核查标准时点更新数据、汇总上报。
(三)总结阶段(2022年1月21日-2月1日)。单位人事部门深入分析数据,查找共性问题,提出下一步意见建议,形成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报告,并呈报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后于2022年2月1日前报市委编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并落实好“总量和结构双控”的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确保核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建立核查工作责任制,为核查工作提供保障,推动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核查工作各项任务高质量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核查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填报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1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旦增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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