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我局党组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于2021年1月8日组织专题活动,提前庆祝驻大厅全体人民警察节日快乐。
活动中,向巴彩喜同志为三级大厅全体干部职工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并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批示公安工作以及亲自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等实例,阐释了在和平年代,中国人民警察肩负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庆祝第一次中国人民警察节,我局代表三级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向一直以来奋战在政务服务一线的警察同志敬献哈达,送上鲜花,感谢他们为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作出的努力。
活动后,大厅公安同仁纷纷表示:感谢局党组领导的关心和关爱,下一步,将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本职,继续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政务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洛桑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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