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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2023年2月政务服务“好差评”月报

发布时间:2023-03-02 10:0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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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诉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拉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1〕16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落深落实落细。现将20232月份全市“好差评”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数据归集情况

20232月,县(区)和市直部门“好差评”评价数据归集并推送15.16万条。

(一)县(区)评价数据情况。县(区)评价15.11万条,其中:达孜区35520条、尼木县33134条、墨竹工卡县32469条、曲水县22885条、当雄县17982条、林周县7405条、城关区1665条、堆龙德庆区0条(理由:政务服务自建系统故障,未推送数据)。

(二)市直部门评价数据情况。23家市直部门中8家评价585条,其中:市自然资源局231条、市卫健委159条、市司法局89条、市水利局34条、市城管局30条、市市监局18条、市人社局12条、市公安局12条。

二、差评数据分布及处理情况

20232月,市“好差评”系统共收到5条差评,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现已全部整改。

三、好差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好差评”作为国办考核的重要内容,部分市直部门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安排落实,导致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推送时滞。

(二)“好差评”评价数据缺少真实性。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按照国办考核标准推送“好差评”数据,基本达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要求,但目前推送的“好差评”数据主要由工作人员二次录入,未实现群众评价的要求,县(区)、市直部门在政务服务过程中未细心引导办事群众开展“好差评”评价,导致工作人员后期自主评价的现象。

(三)办事群众参与评价积极性不高。“好差评”评价系统操作复杂,办事群众扫码评价意愿低,由于办事节奏越来越快,办事群众对不满意的有评价诉求,而对满意的政务服务往往不评价或积极性不高。

(四)“好差评”评价系统功能有待优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操作复杂,评价面板未直接显示评价内容,扫码才可以对办件进行评价,导致群众自愿扫码评价意愿不高。

附件:1.拉萨市2023年2月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推送统计表

                    2.拉萨市2023年2月县(区)政务服务“好差”数据推送统计表

                   拉萨市2023年2月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推送统计表

责任编辑:达娃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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