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车辆维修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保障车辆运行安全,现就我局公开比选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6年公车定点维修服务
采购单位: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合同履行期限:1年
费用结算: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维修清单按季度(或月度)结算。
结算公式:结算费用=(零配件费用+工时费用)×(1-综合优惠率)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的维修厂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规范、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2.具备汽车维修资质。
3.在本地有固定维修场地,交通相对便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专业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能够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年检代办、紧急救援等业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8.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维护信息安全。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类型
1.日常保养:按车辆厂家保养手册要求,完成机油更换、滤清器更换、轮胎更换、制动系统检查等常规保养项目。
2.故障维修:针对车辆发动机、变速箱、电路、底盘等系统故障,进行诊断、维修或零部件更换。
3.事故维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配合保险定损,按定损方案完成车身修复、零部件更换等工作。
4.应急救援:提供7×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拖车费用协商约定明确。
(二)服务标准
1.配件标准:维修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配件或经行业认证的品牌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更换配件须提供合格证、质保凭证并存档备查。
2.维修工艺: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车辆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过程需留存关键工序照片。
3.维修时限:日常保养≤4小时(单台车),一般故障维修≤1个工作日,复杂故障维修≤3个工作日,事故维修原则上≤7个工作日。
4.质保承诺:维修竣工出厂后,常规配件保修不少于12个月,易损件保修不少于3个月。同一维修项目在半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应免费复修。
5.维修原则:遵循“以修为主,能修不换”的原则,更换配件须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三)服务要求
1.到厂维修车辆应优先安排,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
2.维修前须出具车辆维修预算表,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3.维修完成后须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
4.建立“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如实记录维修项目、更换配件、费用明细等信息。
5.在合理位置设置监控摄像头,实现维修车辆从进入到离开全覆盖无死角监控。
四、报名及资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6楼局办公室)。
3.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汽车维修资质复印件;
(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车辆维修报价单(含工时费、常用配件价格或综合优惠率);
(6)服务方案(含应急响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
(7)履约承诺书;
(8)近3年同类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
4.以上资料须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后递交,封面注明“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比选材料”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五、比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
比选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候选服务供应商。
(二)实地考察
组建考察小组,实地查看候选机构的场地规模、设备状况、维修流程规范性、技术团队能力及服务响应机制。
(三)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考虑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四)确定中选机构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机构,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五)签订合同
与中选机构签订定点维修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价格约定、违约条款等内容。
六、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项及权重如下:
服务价格40%:含工时费报价、常用配件价格或综合优惠率。
服务能力30%:含场地条件、维修设备配置、应急响应能力等。
服务承诺25%:含维修资质、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经营业绩5%:含同类服务经验、信誉状况等。
各部分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
责任编辑:达娃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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