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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拉萨市第一批市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09:5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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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办事企业、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要求,各单位梳理形成了《拉萨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研究同意,现确定公布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21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清单所列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现场签字、盖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符合告知承诺制要求的,行政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附件一:拉萨市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2-1、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

    2-2、拉萨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3、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转移、抵押婚姻登记承诺书

          2-4、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承诺书

          2-5、拉萨市自然资源局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承诺书

          2-6、拉萨市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2-7、拉萨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1)

          2-8、拉萨市人社局《就业创业证》办理承诺书

拉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梁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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