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牵头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驻市中(区)直部门、县(区)、功能区(园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
3、负责进驻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各类专业办事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维护。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6、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县(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业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5个机构、1个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56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61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万元, 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4.5万元,占100 %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 56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78 万元,占预算数18%;项目支出4606.72万元,占预算数82%。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56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23.54万元,同比增长2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均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9.1万元,占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3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126.6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13万元、项目支出3.9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37.99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1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64.7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9.1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6.6万元。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007.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0.13万元,主要包括:
1. 工资性支出589.77万元(基本工资133.58万元、津贴补贴456.19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2.13万元;
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15万元;
4. 公务员医疗补助12.77万元;
5.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4万元(工伤保险);
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13万元(加班补助8.37万元、休假探亲费45.76万元);
7. 住房公积金76.6万元。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4万元(医疗费补助5.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5万元、驻村生活补助5.11万元)
(二)公用经费97.65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85.85万元(办公费16.93万元、手续费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42万元);
2.工会经费11.8万元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新风气,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单位的公车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调配,运行费用实行定点派人监督维修、派人监督加油、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零增长。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4.34万元,压缩4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驻村工作队油料费未单独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4辆。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增长)0.9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5.85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42.1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78.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4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套)监控系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1个,资金5614.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5614.5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 附绩效目标表。
1. 网络安全及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数558.97万元,占预算总数10%;
2. 拉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管理及全责清单管理系统项目,预算数415万元,占预算总数7%;
3. 拉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智能语音项目,预算数90万元,占预算总数2%;
4. 拉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人员项目,预算数478.17万元,占预算总数9%;
5. 物业管理项目,预算数378万元,占预算总数5%;
6. 大厅办公运行经费,预算数500万元,占预算总数9%;
7. 社招人员经费,预算数1270.4万元,占预算总数23%;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也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市财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费用反应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租用费 燃料费 维修费 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责任编辑:达娃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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